问题 | 签了购房合同又不想买了,违约金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合同签订之后,又不愿继续购买此项物业,卖方必须承担的违约金数额问题,首先我们需关注并查看合同中的条款是否已对此作出了清晰的规定。
如若已有约定,那么其金额将依据该约定或依照相应的计算方法进行确定。 然而,如若合同条款中并未尊重此事,那么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法规,违约方对于所造成的买方损失,实际上是需要进行全额赔偿的。 这其中,损失赔偿的数额必须是涵盖到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可能为由违约引发的利益获取,但也绝不能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预料到或者并应当预见到的,因为违反合同行为所可能导致的最大损失限度。 通常而言,法院会以全面性和平衡性的角度来审视整个合同履行过程、双方当事人的过失程度以及预期实现收益等多个方面的因素,然后再适当地决定违约金的确切数额。 实际操作上来看,这个赔偿金的数额可能接近于你所购买房产的总价格的某个比例值,大约会在10%至20%之间徘徊。 然而,究其具体数额的多少,还得依赖每个案件独特的事实情况进行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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