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延期办房证违约金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期办理产权证书所应承担的迟延履行违约金数额,并无统一且固化的衡量标准,通常情况下,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中会对此进行明确规定。
若合同中已对具体的违约金计算方法作出明确约定,则应严格依照合同条款执行。 反之,若合同未作相关规定,则可依据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向开发商提出索赔要求。 实际损失的计算范围可能涵盖因无法及时获取房产证而导致的额外支出、房产价值的贬值等多方面因素。 一般而言,法院将依据公平原则以及案件的具体事实情况,综合考量后确定一个合理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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