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费是怎么算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对于子女的抚养费用的计算问题,往往需要全面兼顾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支付能力以及当地总体上的生活水准。
通常情况下,若父母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所承担的子女抚养费用可以按照该月基本工资总的20%至30%进行支付。 而如果他们在同时要承担两个或更多个子女的抚养责任的话,那么这一比例则可以适度地予以提升,但是一般来说,最高不能超过月基本工资总的50%。 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父母,他们所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用的具体金,则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为参考标准,并参照上述的比例来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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