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签订买房合同怎么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未签署购房协议,欲要求退还已付之款项,则需依据具体情形斟酌处理:首先,若全款购买之房产存在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规以致无法交付使用、或交付之后,经过专业检测发现主体结构存在质量缺陷、或交付完毕后出现严重问题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居住环境等特殊情况,又或是在签订合同之后,开发商私自将整套房产售予第三方或者擅自作抵债之用,在此种情况之下,购房者有权利申请终止购房协议并要求卖方退还全部已付款项。
换言之,倘若买方能够出示足够有力的证据证明卖方实际存在合同法中规定可依法终止合同的行为,便可向其提出退房诉求,而此时解除合同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赔偿责任。 其次,倘若购房者仅仅由于自身主观性原因表示后悔不愿继续购买该房产,则要求退房可能面临极大困难。 即便购房者尚未与卖方签署购房合同,然而实际上,双方的房屋销售合同已经以所谓“事实”形式成立,因此,如非具备充分理由,直接退房将被视为违约行为,由此产生的违约金赔偿责任亦须由购房者自行担当。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