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买房起诉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这种情况下,已完成所有权移转手续的购置者将会享有该物业的合法所有权。
由于商品房被视为一种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政府部门进行登记并且这也是确认所有权的有效要件。 一旦任何已经完成产权过户登记的购置者,即被认为是合法获取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它购置者将不再拥有对此房产的权利主张。 然而,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置者与卖方存在着恶意串通的行为,通过签订并执行房屋买卖合同而完成过户登记,那么其他购置者可能会提出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诉求,因为他们依照该合同获取的房屋则需要归还给他们。 2、对房地产尚未进行产权过户手续的其他购置者,他们则有权依据相关法规或合同条款向出售方追究违约责任。 未完成所有权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买卖行为只能使买卖合同产生法律效力,但是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依旧未曾发生转移。 因此,如果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卖方又将同一套房产出售给了另外的买家,造成原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无法达成,使得购置房屋的愿望破灭; 由于卖方故意掩盖所售房屋已被出售予第三方或作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从而导致后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再次落空,无法取得房屋的购置者们也可对卖方提出违约责任索赔。 具体来说,这些购置者可以要求卖方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利息,赔偿经济损失,甚至可以追偿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一倍的赔偿责任。 3、当房地产买卖双方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正式签署书面合同时,这份合同对于房屋买卖的法律规定无疑将具有独树一帜的权威性及排他性。 一旦某个开发商在合法销售房屋之外,又将同一套房产卖给另一位购房者的话,这不仅会构成严重的违约行为,对购房者们而言,其他选择购房的机会错失,还可能面临难以预估的市场风险。 因此,只要发现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售”的违规行为时,相关购房者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买卖协议约定,同时还可以寻求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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