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延期属于哪个部门监管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交付房屋的情况,应当由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市场监管机构负责处理。
在我国的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内部,专门设有对开发商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具体职能科室,即“开发办”。 当开发商因延期交房而导致购房人权益受损时,购房人有权向开发商发送书面的催告函件,双方共同商定合同的最后履行期限,敦促开发商尽早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若催告函件发出后经过三个月仍未得到妥善解决,购房人可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同时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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