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后我停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业主所购置之房产项目出现烂尾未能按照预定时间交付,导致业主无法承受此压力而欲停止偿还房贷,业主可考虑采取如下这几种方式进行申请处理:首先,业主可尝试与相关银行进行商议谈判,阐述房屋烂尾对于其个人财产所带来的巨大损失。
因为这种情况下,房屋无法按计划交付使用,同时还要面临继续偿还高额房贷的经济压力。 为了缓解此种极度不利的状况,业主有权以合理理由要求银行暂停其房贷偿还期限; 其次,业主还有权通过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方式,请求裁判庭判定解除其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以及与银行之间的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在法院批准并判决合同解除之后,您将可以获得停止还款的许可; 再次,当遇到房屋烂尾这种严峻难题时,作为合法权益的受侵害方,业主有权利寻求包括建设部门在内的各级政府部门的协助援助,以便共同努力,推动问题的解决。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二十条规定,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已被正式宣告为无效或被撤销、解除,这使得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最终目标无法得以实现。 因此,在此类特殊情境下,当事人有权力申请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一、开发商跑路了还能办理房产证吗 (一)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来确定,也就是“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二)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延迟办理产权证的时间超过90天的,业主完全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追究逾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违约金的标准,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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