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2天算延期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延期交付房屋便构成了违约行为,而对于该违约事件发生的确切时间段,现行法律并无强制性的明确规定。
在房地产交易领域中,房屋买卖合同实质上乃是当事人之间关于房屋购销事宜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的书面约定,其中关于逾期违约等方面的条款亦属合同内容之一。 当合同约定的一方未能按约履行其应尽义务时,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已然发生,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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