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备案正常时间是怎规定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房屋预售合同之后的三十个自然日内,需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备案。
依据相关规定,在预售商品房的情况下,开发商有义务同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在完成签约手续后的三十天内,开发商必须到当地的房产管理局以及土地的主管机关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 同时,房地产管理部门有责任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网络信息技术,逐步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网上登记备案制度。 对于无法亲自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购房者,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需要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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