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退还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买房方发布退还房屋通知之方式买房人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向开发商寄送挂号信、发送传真的方式或直接拨打电话以表达其退还房屋的请求。
若因开发商方面存在违约行为导致买房人计划撤销购买,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如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以及购房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均应由开发商负担; 但如果购房方与开发商之间签署的购销合同已就退房事项做出明确规定,则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予以执行,若合同明确约定的赔偿金额仍不能完全覆盖损失,业主有权额外寻求补偿; 若在购房过程中由于购房者未能获得贷款批准、合同双方对款项支付方式存在争议等因素影响,开发商不应对买房人提出的退房决定负责相应损失的赔偿。 2、处理上述事宜所需时间买房人在正式提出退还房屋要求之后的15个自然日内,开发商有义务无条件归还买房人先前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同时要全权负责协助买房人与相关贷款银行解除或结束双方原先拟定的合同条款。 在此期间,所有手续或文件的签署均暂缓进行,直至相关事宜得到妥善解决为止。 在所有的准备工作未完成之前,开发商需代为承担履行贷款银行每月支付给买房人的本金和利息。 3、开发商对于退房相关操作的反馈开发商将于收到买房人提交的退房通知之后,立即将完整的购房款项物归原主,并负责整个公积金管理或者贷款银行的清偿手续。 如果因为特殊原因暂时无法完成上述各项任务,从买房人提交退房通知起的第16日起,开发商需要每天向买房人支付总房款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直到买房人成功收回所有的购房款项为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 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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