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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想卖,如何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签署完购房协议之后,倘若房东对此决定开始有所动摇,希望能够行使单方面废止该项交易的权益,此时应当首先予以斡旋并谋求从买方手中解除契约关系。
若切实具备法律效力的契约已由双方签署确认,则代表着此时它已经受到了法律的保护。
在此种情况下,卖方显然已经构成违反合约义务的行为,买方可根据合规定义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将已经支付的款额全部归还,并补偿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对于那些已经先行交纳定金的买家而言,他们甚至有权请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作为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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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1:2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