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认购书是否等同于购房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制度中,商品房认购书并不能等同于购房合同。
它本质上来说,商品房认购书仅为商品房购买双方在签署销售合约或买卖合约正式文本之前所协商并签订的草拟协议,旨在对双方就交易房源相关事项进行基本的约定和明确。 从理论层面来看,此类文件通常被视为预约合同。 其功能在于通过预约合同来限制和指导双方后续签署本约(即真正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的行为。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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