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南京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在南京市购买房产的限制条件如下所述:
1.没有在我市拥有任何形式的住宅物业或仅限为唯一一套; 2.对于新购置的商品房,其购买合同的鉴证日期将作为衡量标准;而对于二手房的购买,则以网上签约的时间为准。 在此特别提醒各大房地产开发商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出售商品住房。若有违反此项规定的行为发生,房地产交易及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