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首付没付齐,开发商已经给办了按揭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这是完全合法且合规的行为。在房屋购买过程中,尽管首付款尚未全部支付完毕,但是开发商依然允许购房者前往银行进行按揭手续办理。当购房者向开发商交付了定金之后,便可着手申请按揭贷款。另外,在银行对申请人的情况展开审核工作之前,即使尚未完成首付款的缴纳,也是完全可行的。
然而,值得购房者注意的是,从银行收到各项申请材料至实际完成审查的过程可能会耗费一定时间。 因此,为了确保按揭贷款的顺利审批和发放,购房者必须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首付款的缴纳。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三条
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贷款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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