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买房以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旦员工通过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置房产过后,便有资格申请支取其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债务。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资金仅限于履行上述还款义务,除此之外,不得被用作其他用途。通常情况下,专门款项会从公积金账户中直接扣除以满足即时还款需求。 1.如购房者在购买房屋过程中并未动用过个人公积金,且亦未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那么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他们当然有权支取其在购房期间所积累的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2.若已成功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则购屋满1年以后即可进行购屋提取操作,具体要求请参照当地住房公积金部门关于提取事项的详细指引; 3.如购房者在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尚未开展还贷提取操作,此时他们就得以提取此前年度根据还贷提取规定本应得到但却未曾领取的金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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