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房贷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房贷的个人所得税需要得到来自税务部门的明确批复后方可予以豁免。
如果这对夫妇之中,其中一人是初次购房且附带了相应的贷款,而与此同时此外一方却在异地为自己的职业生涯租住房子的话,那么这对夫妻只能够从其中选择一方来享受税收抵扣的待遇。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其伴侣所产生的首次购买房产的利息支付,可以按照每月经费1000元的固定标准进行定额扣除。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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