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到了烂尾楼该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购置的商品房在建设过程中遭遇烂尾现象,作为消费者您是有权利与手段来维护您自身合法权益的。
您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一、向发展商追索违约责任。 凡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时间交屋,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即构成了对购房者的违约行为;此时,您有权请求发展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例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您因未按时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损失等等。 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倘若所购房产未能按期交付,作为买方您可以行使撤销权,解除买卖合同,同时向发展商提出返还购房资金以及赔偿相关损失的要求。 三、解除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一旦您解除了房屋销售协议,便可顺势要求解除住房抵押贷款合同,从而停止为该房产提供贷款还款服务。 四、寻求政府帮助。 作为购房者,您可以联合其他业主一同前往当地政府各个职能机构,请求解决房屋烂尾、房贷偿付等问题。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开发商的违约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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