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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经济适用房位置在哪里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上海方面的计划,我们即将迎来一年中三次的城区共有产权保障房(亦称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接受程序。
首轮的申请将会于今年五月份的初期启动,而此次受众的范围包括了浦东新区、黄浦区、静安区、长宁区、闸北区、虹口区、宝山区、闵行区以及青浦区这九大城区。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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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3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