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配套设施产权归属于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小区内的配套设施应当被认为是全体业主共同拥有的,这也是在购买物业时所必须支付的公摊面积的一部分。
然而,如果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已经有了关于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所属的明确约定,或者依照国家以及当地政府的强制性规定,由房地产开发商负责建设并明确其产权归属的情况下,则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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