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合同买受人两个名字,哪个是主购房人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贷款或购房协议中,我们将支付或借款方的左侧首要签署者额度总量不得超出实际产生的住房开支。这部分开支可以通过房产出售、租赁经营或其他相关途径得以实现。如果主导购屋者在签定协议时尚未结婚,那么通常情况下,他们就会按照实际产生的住房开支的百分之百来确定可提款的上限。
然而,当协议上显示多位购房者并不是同一家庭关系时,主导购屋者应当明确注明他们之间的关系。如果协议中有财产所有权声明,那么根据其所拥有的所有权比例将直接定义他们的可提款上限;相反地,若没有具体财产所有权声明,那么他们的可提款上限将会以平均分配的方式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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