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没有收到备案证明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购房合同签署之日起至今尚未完成备案手续的情况下,您有权敦促开发商积极配合,尽快履行办理房屋备案的法律义务。
通常而言,在完成商品房网络签订程序之后,开发商必须负责将合同提交至相关部门审批,经过严格审核之后获得备案号码,再以激光打印机打出订制版的合同文本,供买卖双方逐项确认、签字盖章,各自持有所需的那份合同。 经过这一系列的操作流程后,合同签约环节方可宣告结束,此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会依据已审核过的合同信息返回相应的备案号码予以证明,至此,合同的备案工作算是顺利完成了。 针对合同备案登记状况,您还可以通过登陆当地房管局官方网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查询频道,输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以及合同备案登记号,同时选择对应的备案时间来查询具体的备案结果。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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