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人买新房条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若欲购置新房,需满足以下重要条件:
首先,受限人为已婚身份,其购房行为必须以家庭作为整体单位进行操作。 其次,家庭成员在沪无任何住房记录,同时只能购入一套新居。 第三,在过去三年中,购房者或其家庭成员至少需连续缴满两年的社会保险金或个人所得税,并且需提供相应真实可查的证明文件。 此外,还有一项针对与父母共同拥有物业的限制条件。 即若您与父母共有的房产量未超出两套范围内,同时您自身名下尚无其他住房记录,那么恭喜您,可在此基础上继续选购两套新住宅;反之,若与父母共有房屋数量达到或超过两套,但未超三套这个临界值,您仍具备购买一套新房的资格; 然而,若您与父母共同拥有的房产数量多于三套,那将会遗憾地失去再次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机会。 请务必知晓,以上各项条件可能会随外界政策环境不断调整变动,在购房之前,建议您及时了解获取当前最新、准确的政策信息,以避免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
法律依据:
《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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