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适用房满五年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契税票所记载的时间为依据,自该日起,满足特定条件(取得房地产权证满五周年)的经济适用房便可将土地出让完全补齐后进行上市交易,进而转变为普通商品住宅。
然而,经济适用房与正式商品房在建筑标准及小区整体环境等方面存在着明显差异,这也直接导致了它们的市场平均价格存在差异。 其次,经济适用房还有一项特殊的土地出让金须从其房产证或契税票上记载的日期起算,通常情况下,契税票的日期会稍早于房产证的日期。 当经济适用住房获得房地产权证满五年后,即可进行合法的上市流通。 但是,在交易过户之前,需向原先负责住房保障事宜的机构提交书面请求,再由后者来判断是否进行回购。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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