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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住房公积金一年只能提取一次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以及相关的提取限制规则,请您阅读以下详尽说明:
首先,对于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搭配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使用的客户来说,他们每月均有资格进行一次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其次,如果您选择以一次性付款购买普通商品住宅,那么您与您的配偶便可按照季度的时间间隔,分批次地全额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一年内总计最多可以提取四次。同时,若您购置了拆迁安置住房,同样享受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权利。但请注意,同一套拆迁安置住房仅能享有一次提取机会。如提取金额未能满足需求,您还可以向您的家人寻求帮助,即由他们发起提备用件,共同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过需要提醒您的是,所有提现金额之和,不能超过您实际支付的购房款项(不包含已还贷款部分)。当然,租房过程中同样可以依法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您每年都有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机会,每次的取金额度上限为您一年内被确定的规定提取限额。最重要的是,您需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并完成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程序。以上内容旨在提供给各位读者必要的信息,若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法规,敬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致电咨询电话查询。期待您的来电!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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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8:5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