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自建房可以买卖吗?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探讨农村自建房屋买卖的合法合规性时,我们需要全面地考察诸多相关因素,例如该自建房屋本身的合法性情况、以及其转让对象等等。针对农村自建房屋的转让问题,有几个关键性的前提条件不可忽视:首先,受让方应该和转让方处于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之内;其次,受让方须同时满足当地关于宅基地的申请资格,并且不得拥有其他房产。唯有当上述两个方面的条件均得以满足之后,转让方可顺利完成农村自建房屋的交易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 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