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诚意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诚意金可以退还。
1、诚意金又称意向金,是买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前,表示有意购买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但此时双方并未就合同标的、价格、价格支付方式达成协议,诚意金不具有担保性质。 2、双方在后续协商中未就主要合同条款达成协议的,出卖人应当退还买方已支付的诚意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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