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过户税费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过户税费:
一、契税: 支付方:买方。 征收标准: (1)首套房且面积90平米以下,成交价乘以1%; (2)首套房且面积在90-144平米之间,成交价乘以1.5%; (3)其他:成交价乘以3%。 二、个人所得税: 支付方:卖方。 征收标准: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乘以1%(或1.5%、3%); (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 对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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