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只要办理了股权出质登记,股权质押即有效。股权出质在质权人的债权到期不能得到清偿时,需要以股权出让所得的价款清偿时,才涉及经其他股东同意的问题,因为只有在这个时候才涉及到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性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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