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解散后可以分财产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解散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散程序结束之后,关于公司资产如何分配的问题业已明确:
首先是支付各类必要的结算费用,如对公司财产进行评估、妥善保管以及出售或分配所产生的成本,还包括公示期间所发生的公告费用、清算组人员的薪酬、聘请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相关开支以及潜在的诉讼费用等等。 其次则是向全体员工支付工资与购买劳动保险所需承担的费用。 接着,将清结尚未缴付的所有税务。 最后,在公司彻底清偿所有债务之后,方可将公司剩余资产分配给各股东,这其中需要特别强调的是: 尽管并无严格规定其先后顺序和具体规则,但是公司财产必须能充分应对清偿各种债务的需求;除非催告债权人申报其抵押权已经到期且要继续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外,公司通常不应提前偿还现有的债务。 另外,在尚未完全清偿公司巨额债务前,公司的财产处置须以满足偿还公司债务为限。 在此基础上,方得分配余下的公司权益予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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