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退伙需要全体同意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合伙联营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惯例来看,当涉及到合伙人退出合伙事宜时,并不总是需要得到全体一致的赞同,具体还须看当时于你们之间签署的合伙协议中所作的具体约定。
如果这份合作方案并未对此进行详尽阐述,以一般的理解而言,在不危害整个合伙组织经济利益的条件下,各位合伙人有权选择退出其中,然而在此之前,他们可能需要向其他合伙人预先告知相关决定。 然而,若涉及到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退伙问题,那么相关规定则相对较为宽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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