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哪些情形下会破产注销 |
分类 | 公司经营-合伙联营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经破产程序注销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事项:
首先,除上述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原因之外,如果有限合伙企业在其经营期限届满后,合伙人经过慎重考虑且达成一致共识,决定选择不再继续经营该企业; 其次,若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终止经营该企业的条件或事件,一旦此种条件或事件满足,也可导致有限合伙企业的注销; 再者,若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因各种原因失去其法定人数的资格达到三十日以上; 同时,若有限合伙协议中所订明的经营目标已经得到完全实现或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实现; 此外,有限合伙企业如符合法律规定的被吊销营业执照、受到责令关闭或撤销等行为; 最后,当所有合伙人经过充分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时,也可以作为有限合伙企业注销的决定性因素。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