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人合伙无协议合法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合伙联营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合伙经营却未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
然而,令人欣慰的是,这种情况下的合伙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事实上,合伙协议仅是指两个或以上的合伙人出于共同且高尚的事业目的,经过慎重考虑和制度设计而签订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虽然未经正式协议确立的合伙同样在法律上获得认可,但如果在诉讼过程中要求确认存在合伙关系,那么就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当当事人间未签署书面合伙协议,同时也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与批准的话,尽管他们符合合伙企业的其他所有条件,并且由两个或更多与该事务无利害关系的人士证明存在口头合伙协议的情况下,法院仍可予以认定该情况确实属于合伙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定义】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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