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协议与合伙企业章程的区别 |
分类 | 公司经营-合伙联营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伙协议和公司章程的区别有:
(一)在法律上,合伙协议是指股东之间就要发起设立的一个组织,包括股权架构和相关的权利架构、出资等,是很初始的权利义务的约定。 从法律上,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公司、股东、高管等的所有行为规范都必须遵守这个最高的规则。 公司法的公司章程是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一定要签署股东协议,但是必须要有公司章程。 (二)合伙协议并不是一个必备的法律文件,要约定也可以,不要约定也不影响。 不过我们建议公司还是要签股东协议,因为股东协议的内容和公司章程还是不一样的。 (三)关于约束力,合伙协议属于协议,就是协商,可以讨价还价,合同具有相对性原则。 合伙协议的约束力相对比较窄,有参与才有约束,所以这是股东之间的一种任意性的合同,但不能约束协议外当事人。 公司章程的约束力比较广,是法律必备的文件,公司章程可以约束公司的行为。 合伙协议仅仅是合伙人之间的一种约束,但如果协议写得好,对合伙人之间而言,其重要性比公司章程还要重要。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条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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