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侦查阶段能取保候审几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侦察工作流程中,对于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无明确的执行次数限制。
只要涉嫌犯罪的人员或者被起诉的被告在道德层面或者行为规范上满足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条件,皆有权提出申请。 然而,关于此类申请是否能够得到批准的最终决定,则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 通常情况下,若先前的申请已遭拒绝,而在此之后又出现了有利于申请人的新情况,那么他们仍然有权利再次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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