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事和执行董事的区别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法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监事和执行董事具有如下区别:
1、产生方式不同: 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是经股东会选举或委派产生。 2、职权范围不同: 关于职权范围,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实践中一般会参照董事会的法定职权范围予以规定。 而监事行使的是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具体职权,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两者职权范围相较,侧重点同,前者侧重于公司决策执行与管理,而后者侧重于对公司及公司人员的监督监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二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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