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完以后找谁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完毕后,接下来的重要事宜就是向交通事故的责任方进行索赔。
这里的责任方主要有这么几类,像肇事司机,要是司机是在履行职务行为,那车辆所属单位也得负责;还有车辆的保险公司,这也是很关键的一方。 假如肇事司机存在过错,并且车辆投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话,那就先由交强险在规定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要是超出了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就由商业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来进行赔付。 要是没投商业险,或者商业险的赔偿金额不够,那剩下的部分就得由肇事司机以及车辆所属单位来承担赔偿责任。 要是肇事司机逃逸了,找不到人或者他没有能力赔偿,这时候可以通过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先行垫付一部分费用,之后再向相关的责任人去追偿。 总而言之,一定要依据具体的交通事故情况以及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清晰地确定赔偿主体和赔偿的先后顺序,这样才能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李受伤。经伤残鉴定后,小李向责任方索赔。争议点在于小朱是履行职务行为,车辆投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但商业险赔偿金额可能不足,小朱所在单位是否需担责。 案情分析: 1、小朱是肇事司机,因其履行职务行为,车辆所属单位需担责。交强险应先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小李。 2、若交强险赔偿后仍有不足,商业险按合同约定赔付。若商业险赔偿不足,剩余部分由小朱及车辆所属单位承担。 3、若小朱逃逸或无力赔偿,可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再向责任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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