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全责保险怎么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一方全责后,保险赔付的情况大致如下:
首先是交强险部分。 在有责的情形下,其有着明确的赔偿限额规定。 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为2000元,这意味着在因交通事故导致对方财产受损时,最多可赔付2000元。 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是18000元,能为对方的医疗相关费用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 而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对于因事故造成的对方人员伤亡及相关伤残赔偿起到关键作用。 其次是商业三者险。 它依据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赔偿范围和限额来进行赔付。 通常情况下,会先扣除交强险已经赔付的部分,然后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来进行赔偿。 比如,当车辆损失达到10万元时,交强险先赔付2000元,之后商业三者险在其保险限额内,按照全责即承担100%责任(此处假设为70%)的比例进行赔付,计算得出为68600元,即(1000002000)×70%。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实际的赔付金额并非固定,而是要根据具体的保险条款以及实际发生的情况来确定。 不同的保险产品和条款可能会存在差异,在理赔过程中需仔细核对相关条款和细节。 案情回顾: 小朱驾驶汽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小朱全责。小李车辆受损维修花费5000元,自己还产生了3000元医疗费用。小朱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小李要求小朱按规定赔付,但小朱认为保险公司应该全赔,自己不用再出钱,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交强险方面,财产损失最多赔2000元,医疗费用可赔3000元(未超限额18000元),这部分由交强险赔付。 2、商业三者险方面,车辆损失剩余3000元(50002000),若按合同约定比例赔付(假设全责比例为100%),则由商业三者险赔付3000元,小朱在交强险和商业险按规定赔付后无需额外出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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