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各自一半责任谁报保险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发生交通事故且双方各自承担一半责任时,一般的处理方式是各自去报自己的保险。
2.交强险方面,这是一项基础的保险保障。 双方的交强险都必须先在其规定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付。 也就是说,无论双方的损失情况如何,交强险都会先按照固定的额度来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而对于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那部分损失,就由双方各自的商业险按照事先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好的内容来进行赔付。 3.如果双方都购买了商业三者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各自的商业险就会根据责任比例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比如说,A车与B车发生了碰撞,双方都负一半的责任,A车的损失是10000元,B车的损失是8000元。 此时,A车的交强险可以赔付B车2000元,B车的交强险也可以赔付A车2000元。 那么,剩下的A车损失8000元(100002000)和B车损失6000元(80002000),就需要各自的商业险依据保险条款来进行赔付。 4.总之,在这种交通事故情况下,要各自去报自己的保险,先通过交强险进行赔付,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部分则由商业险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付。 这样可以明确各方的责任和赔偿范围,使理赔过程更加有序和公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被判定各承担一半责任。小朱的车损为12000元,小李的车损为10000元。小朱认为自己车损大,小李应多承担些赔偿,不想按正常流程各自报保险。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交强险规定,双方交强险先在限额内赔付,与车损大小无关,各自交强险应先赔付对方2000元。 2、对于超出交强险部分,小朱车损余10000元,小李车损余8000元,因双方都有商业险,按各自承担一半责任及商业险条款,应各自承担自己的剩余损失,小朱的要求不符合正常理赔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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