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对方没有保险不赔找谁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对方所驾驶的车辆尚未购买保险:若不幸发生意外,且对方的机动车尚处于新车阶段,尚未购置任何形式之保险,然而对于此次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对方驾驶员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之下,您首先可以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以获得相应的维修费用补偿;随后,您便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肇事方提出索赔请求。在保险行业的相关规定中,存在着一种名为“代位赔偿”的机制,其具体含义为:当被保险物品因第三者责任导致损失,且符合保险责任范围时,保险人(即保险公司)需向被保险人(即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在完成上述赔偿义务后,保险人(保险公司)有权在其已支付的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被保险人(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一旦保险人(保险公司)成功获取此项权利,便可替代被保险人(车主)的身份,向第三责任方进行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