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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辆全责保险赔不赔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若机动车辆由于不当行为而引起了重大的交通事故,对他人生命与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则保险机构方面将有不可推卸之责任,需按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规定,为受伤害之人及受损财产提供合理范围内的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索赔过程中,无论是投保人、被保险人还是受益人均须在得知保险事故已发生后,立即向保险人发出正式通知,以便保险人能够及时展开理赔工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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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1:4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