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改变用途保险不赔损失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及到变更车辆之使用特性时,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具体须依据相关事实予以定夺,并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如保险公司已尽到告知义务及明确解释说明其作为保险方所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则无需对变更后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其次,在已提前知会保险公司并获许变更车辆使用特性的前提下,保险公司有责任对此类变更所引发的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