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车拖底保险拒赔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所遭遇的风险是否在所购买的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保险责任范畴内,这是我们首先需要关注的环节之一。若您的风险确实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以内,但保险公司却不予赔偿,那么您可以考虑向相关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直接向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来寻求法律援助。然而,这里还需特别提醒您注意一项重要事项,那就是关于交通事故理赔期限的规定。在向保险公司主张您的权益之前,请务必确保您已经完成了所有与本次事故相关的修复以及相关事务处理工作,并且未超出保险公司所设定的理赔周期。换句话说,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车辆维修完毕且事故相关事宜处理妥当之日起,未能在三个月内正式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或者自保险公司通知其领取保险理赔款项之日起一年之内仍未领取应得的赔款,那么就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了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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