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撞车逃逸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之问题,根据现行法规,保险公司仅对交通肇事逃逸情况下的交强险承担赔偿责任,而对商业险则不予支持。
首先,就交强险而言,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纳入保险公司的免责事项范畴。当机动车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逃逸时,只要该机动车已参加强制保险,那么保险公司便应投保人只需对逃逸行为导致的损害扩大部分承担责任。如果保险人以肇事逃逸作为免除自身全部赔偿责任的理由,这不仅违背了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以及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而且还构成了无效条款。因此,保险人无权依据此条款来免除其自身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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