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人伤事故保险赔偿期限是多久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的保险理赔时限,通常为两年。
当保险公司接到被保险人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及材料之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展开对于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初步审核并将判定结果进行告知被保险人。 如经审查,的确符合保险责任范围,则需在與被保险人就赔偿保险金事宜达成共识之后十个工作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 而如果认定该事件并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保险公司亦需以书面形式详细阐述相关原因。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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