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强交险主责赔偿是多少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强险已经全面实行全国统一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规定。
在这其中,交强险所划分为有责与无责两大类型,并不区分主次责任,仅需确定责任即可,而无论受保车辆是否负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只要车主负有责任,那么就必须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负担所有实际损失的全部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已由我国政府统一规定,总计为12.2万元人民币。 然而,即便在此基础上,交强险仍然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制,即其中包括: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及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另据规定,若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未承担任何责任,则其相应的赔偿限额应分别设定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以及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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