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十年后发现的强奸罪还追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二十年后的性侵指控是否被追究法律责任,其答案取决于案件发生当时的具体情境。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中的第八十七条规定,对于法定最高刑期超过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的十五年内不被司法部门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而性侵犯(即强奸罪)的法定最高刑期为终身监禁甚至死刑,符合上述法律条款的要求。 然而,假如该案件至今仍未能成功调查并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或者在案件过程中出现了新的证据线索,那么司法机构有权在任何时候对相关指控重新启动调查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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