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货车交强险收费标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新车货车缴纳强制性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简称“交强险”),其保费金额是依据车辆座椅数量在整个中国范围内实行统一定值,具体规定如下所示:
1.对于座位数量在6座及以下的私家车,首次投保交强险的保险费用为人民币950元整; 2.对于座位数量在6至10座之间的私家车,首次投保交强险的保险费用则为人民币1100元整; 3.对于座位不超过6座且为企业非营业性质使用的车辆,初次投保交强险的保险费用为人民币1000元; 4.对于座位数量在6至10座之间且属于企业非营业性质使用的车辆,初次投保交强险的保险费用为人民币1130元整; 5.对于载重量最多不超过2吨的营运货车,首次投保交强险的保险费用为人民币1850元; 6.对于载重量在2吨至5吨之间的营运货车,首次投保交强险的保险费用为人民币3070元; 7.对于载重量在5吨至10吨之间的营运货车,首次投保交强险的保险费用为人民币3450元。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四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称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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