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运车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营运车误工费的证明要求如下:其一,收入证明方面,需提供营运车辆的营业执照,它能明确车辆的营运资质。
同时,纳税证明可体现车辆在营运过程中依法纳税的情况,这是其合法营运的重要依据之一。 此外,营运合同也不可或缺,通过该合同能知晓车辆以往的营运情况以及预计的收入水平。 其二,事故前连续三个月的银行流水明细十分关键,此明细能够清晰地显示车辆营运收入的进账情况,包括每一笔的入账时间、金额等详细信息,从而准确反映车辆的营运收入状况。 其三,停运时间证明,既可以由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具体的停运时间,该认定书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也可以由维修单位出具的车辆维修预估时间作为参考,以便合理计算误工费的时长。 其四,其他相关证明,比如租车合同及租车费用发票等。 若因事故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营运而需租车维持营运,租车合同可以证明租车的事实,租车费用发票则能明确租车所产生的费用,这些都可作为额外损失的有力证明。 综上所述,这些证明相互配合,能够有力地支持营运车误工费的主张,在进行理赔时,能有效增强自身权益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的营运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向保险公司申请营运车误工费赔偿。小朱按要求准备材料,但在提供事故前三个月银行流水明细时,部分流水因银行系统问题显示不全,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赔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能表明小朱具备合法营运资质,营运合同可辅助了解其营运及收入状况。 2、虽银行流水明细部分不全,但结合其他材料,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营运收入水平,保险公司仅因流水不全拒赔缺乏合理性。 3、事故认定书和维修预估时间确定停运时间,若小朱能补充完善流水明细,利于主张合理误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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