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同责怎么赔付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发生交通事故且双方承担同等责任时,通常是以各自的损失比例来进行赔付的。
就好比,一方的车辆遭受了10000元的损失,而另一方的车辆损失同样是10000元,那么按照同责原则,双方各自需要承担5000元。 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也是先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进行赔付,超出这个范围的部分再按照同责的比例来分担。 交强险有特定的赔偿限额,其中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是18000元,死亡伤残的赔偿限额为180000元,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是2000元。 举例来说,倘若一方的医疗费用是15000元,由于未超过交强险的限额,所以全部由对方的交强险来赔付,要是超出了这个限额,超出的部分则由双方各承担50%。 总而言之,同责赔付必须依据具体的损失状况,把交强险和商业险综合起来进行计算,这样才能达成公平合理的赔偿结果。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小朱车辆损失8000元,小李车辆损失6000元。小朱医疗费用19000元。小朱认为自己医疗费用超出交强险限额的1000元应全由小李承担,小李则认为按同责原则自己只需承担500元,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小朱医疗费用19000元,其中18000元由小李交强险赔付。 2、超出的1000元,按照同责原则,应由双方各承担500元,小朱要求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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