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定责后的补偿由谁负责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定责之后,补偿责任的承担方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当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是有一方存在过错,那么就由这有过错的一方来承担赔偿责任;倘若双方都存在过错,那就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去分担责任。 比如一方过错占比60%,另一方占比40%,那么赔偿责任就按照这个比例来划分。 ②要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倘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那么全部的赔偿责任就由机动车一方来承担。 但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那么就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例如,行人闯红灯导致事故,行人过错占比30%,机动车无过错,那么机动车只需承担70%的赔偿责任。 而且,要是机动车一方本身没有过错,此时只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③倘若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而造成的,那么机动车一方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在实际情况中,具体的补偿责任承担方必须依据交通事故的具体状况来准确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驾驶机动车与小李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交警定责后,双方对赔偿责任分担存在争议。小朱认为小李过错更大应多担责,小李则认为双方过错相当。此外,小胡驾车与行人小静发生事故,小静闯红灯,双方对赔偿比例有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李机动车之间的事故,若一方能证明另一方过错更大,如存在超速、违规变道等过错行为,则过错大的一方承担更多赔偿责任;若双方过错相当,则按比例分担责任。 2、小胡与小静的事故中,因小静闯红灯有过错,可适当减轻小胡赔偿责任,小胡按相应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若能证明小静故意碰撞机动车,小胡可不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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